理财的意义资深融资规划师理财规划的意义国家中级理财规划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9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5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33.20万元国家中级理财规划师,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345.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787.61万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2,787.6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分别将上述款项中19,0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开设的19的账户;6,5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设的5的账户;12,0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设的92账户;15,287.61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5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01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ZH1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014.09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9.11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家中级理财规划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国家中级理财规划师。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208.28万元(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鉴于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9,343,920.0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告编号:2022-030)。本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除“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15,795.40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8,124.63元尚未转回补流(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本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9,119.11万元。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9月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2021-051)。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在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计划逐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专业从事通信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中英科技聚焦于通信领域,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具备高性能、多样化、高良率的产品,目前产品应用以通信领域为核心。孙公司赛肯徐州主要产品为引线框架,应用于半导体封测领域。
通信材料业务:公司产品高频覆铜板是制作印制电路板的核心材料,印制电路板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是移动通信行业发展所需的关键基础原材料。公司主要客户群体为印制电路板(PCB)制造厂商。公司产品VC散热片是VC均热板的生产制造的主要原材料。VC均热板能够为手机导热散热提供较好的解决方案。
半导体封装材料业务:全资孙公司赛肯徐州产品引线框架,引线框架属半导体、微电子封装的专用材料。下游封装产品应用于通信、汽车电子、家用电器等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高频覆铜板及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理财的意义,均应用于基站天线的核心部件中,是基站辐射单元、馈电网络、移相器等器材生产所需的关键原材料。公司新产品ZYF-6000型高频覆铜板主要面向更高频段的通信设备。VC散热片是VC均热板的主要原材料。VC均热板作为一种新型的两相流散热技术,具有导热性高、均温性好、热流方向可逆等优点,克服了传统热管接触面积小、热阻大、热流密度不均匀等问题,已经成为解决未来电子工业中高热流密度电子器件散热有效途径之一。目前在中高端手机中已有许多采用了VC均热板散热方案。
赛肯徐州主要产品是集成电路引线框架。引线框架属半导体/微电子封装的专用材料,是一种用来作为集成电路芯片载体,并借助于键合丝使芯片内部电路引出端(键合点)通过内引线实现与外引线的电气连接,形成电气回路的关键结构件。引线框架目前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智能制造、家用电器、计算机、电源控制系统、LED显示屏、无线通信、工业电子等领域。赛肯徐州生产的产品种类有SOT、SOP、SSOP、TSSOP、PDIP、PDFN、CLIP、TO等。
公司研发分为两种情况:定制式研发和前瞻式研发。定制式研发系公司研发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对产品性能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评估、立项、设计、研发;前瞻式研发系公司研发部门根据市场、技术预判研发项目的发展前景,提出立项,按研发流程进行研发。
公司的产品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公司以销定产、批量生产,并根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和原材料采购计划,公司所有产品的原材料均向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高频覆铜板方面:在通常的销售流程下,公司的产品首先需要经过终端设备制造商的检测及认证,达到其所需要的技术要求则被纳入终端设备制造商的采购目录。同时,终端设备制造商将公司的高频覆铜板产品的特性参数设定为其原材料采购时的规范要求,并加入产品设计图纸。当终端设备制造商对高频PCB产生需求时,会向其指定的PCB加工厂下达订单及设计图纸。PCB加工厂则根据订单及设计图纸,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资深融资规划师。最终,公司根据PCB厂下达的订单完成销售。
VC散热片方面:在通常的销售流程下,公司的产品首先需要经过终端设备制造商的检测及认证,达到其所需要的技术。当终端设备制造商对VC均热板产生需求时,会向其指定的VC均热板生产厂商下达订单。VC均热板生产厂商则根据订单,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最终,公司根据VC均热板生产厂商下达的订单完成销售。
引线框架方面:在通常的销售流程下,公司的产品首先需要经过半导体封装企业的检测及认证,达到其所需要的技术要求则被纳入采购目录。当半导体封装企业对引线框架产生需求时,会向其指定的引线框架生产厂商下达订单及设计图纸。最终,公司根据下达的订单完成销售。
公司通过前期技术积累,公司的高频覆铜板产品已通过了多项国际、国内标准的认定,并进入国内外知名通信设备生产商产品采购目录。目前,公司已与上述终端设备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奠定了有利的市场基础。VC散热片产品方面,公司目前已有产品用于量产手机中,产品性能得到客户认可。引线框架产品目前也进入国内外多家封测企业采购目录,并被用于多种芯片的封装应用。
公司积极针对汽车、军工等多领域的研发布局,持续提升技术实力和技术储备,丰富产品序列。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投产及新产品的研发完成,公司将向智能汽车、卫星通信终端、雷达和军用通信等移动通信之外的领域释放更多产能,增加公司产品和客户的多样性,强化公司的业务拓展及可持续发展能力。VC散热片在手机等3C通信设备中被广泛应用。引线框架产品为公司在半导体封装材料领域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受国内经济环境和国际形势影响,整体市场环境仍然比较严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951,718.8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436,616.23元,比上年同期降低33.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809,491.4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88%。
公司主要产品高频通信材料及其制品受市场及经济环境影响,需求出现波动,公司部分产品价格有所调整影响毛利率。公司子公司新业务处于起步阶段,产能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且产品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
2023年,公司将保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加强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不断拓展产品种类,抓住高频通信行业全球发展的机遇,深化落实产品结构升级,打造品牌效应,加快推进上下游产业布局。同时,公司将强化管理,勤练“内功”。公司将着力于以下方面:
公司持续重视技术方面的投入,坚持对基础材料的研究理财的意义。公司将积极把握产品创新周期,保持对高分子材料、磁性材料、陶瓷材料、新型射频材料等基础材料的前沿研究,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底层技术积累,通过持续创新满足全球高端电子制造需求。在产品设计开发方面,公司将持续扩大产品种类,丰富产品类型,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强化业务与团队之间的协同,锻造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执行能力。
在组织建设方面,通过对组织架构的深化与改革,加强公司在业务、财务、人事、风险管控、信息共享等方面的管理,形成对产、供、销、人、财、物多方有机、高效的协调机制,内部决策效率得到提升,并能够做到上下同欲,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组织需要。通过对组织结构的调整,公司提升了整体运作效率,实现企业高效灵活的管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
通过长期合作,公司与核心终端设备制造商的合作关系日趋稳定,核心客户订单逐步扩大,公司将继续稳定现有客户,同时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凭借良好的口碑和产品性能,继续开拓通信材料的其他客户。同时由于客户具有重叠性,因此公司可以利用在高频覆铜板领域原有的客户关系、品牌知名度和技术研发优势,着力开拓其他通信材料市场,以拓宽产品应用范围,公司通过新设立子公司,积极向更多业务领域进行开拓,降低对个别产品市场的依赖,增强整体市场抗风险能力,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财务杠杆和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在保持合理资产负债结构的同时不断开拓融资渠道,分阶段资深融资规划师、低成本地筹措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增长的需要,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另外,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积极推进与建设,将帮助公司形成多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有效推动主营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拆迁公司坐落在飞龙西路28号的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双方协商确定此次拆迁补偿总额为138,709,209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厂房拟征收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022年11月15日,公司与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暨公司厂房征收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因拆迁地块“常州市飞龙西路28号”为公司营业执照所列住所,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已搬迁至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的厂区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营业执照住所由“常州市飞龙西路28号”变更为“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完成公司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023年2月21日,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与专业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南通全德学镂科芯二期创投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主要投资范围为中国境内的泛半导体产业各阶段股权投资项目/企业,主要聚焦于泛半导体领域内的装备、材料、芯片器件等国产替代的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在蚌埠五河县投资建设“精密电子国家中级理财规划师、汽车、新能源专用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8亿元,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等资金对外投资,公司已与五河县人民政府正式签署了《精密电子、汽车、新能源专用材料项目投资合同》国家中级理财规划师,并于当地设立全资子公司嘉柏技术(安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项目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及《关于公司签署对外投资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023年3月31日,公司与天津广通优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成立江苏嘉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70%,属控股子公司。
2022年5月6日,江苏辅晟电子有限公司与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的股东赛肯电子(苏州)有限公司、陈艳竹以及交易担保方(安徽京旭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辅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江苏辅晟电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442.00万元收购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系以标的公司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净资产经评估后价值为基础,同时约定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实际交割日标的公司期间内的亏损由原股东承担。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辅晟电子有限公司购买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目前上述交易已完成股权变更理财的意义,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成为江苏辅晟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中英科技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7日以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李兴尧先生、邵家旭先生、井然哲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俞卫忠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并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及2023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深融资规划师,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审查,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董事俞卫忠先生、戴丽芳女士、顾书春先生、俞丞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独立董事李兴尧先生、邵家旭先生、井然哲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担任董事的总经理俞卫忠先生、副总经理顾书春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俞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理财的意义、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5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建年产1,000吨高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18日调整至2025年5月18日。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PTFE高频覆铜板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080,266.81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下午14:30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7日以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金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审计服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情况确定薪酬待遇,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5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对“新建年产1,000吨高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事项是依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PTFE高频覆铜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80,266.81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公司2022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34,436,616.23元,较上年实现合并净利润下降33.4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95,970,742.06元。
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及2023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方案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及发展。鉴于2022年公司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结合公司现金流量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战略规划对资金的需求,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新项目投入及对外投资,同时兼顾应对外部风险的必要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确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5号)同意注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3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014.0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9.1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H10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具体项目: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9.11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9119.11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入。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国家中级理财规划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5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进入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按照程序做好委托理财产品的前期调研,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理财的意义,并根据市场情况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管理,及时登记台账,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地收益和损失;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5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理财规划的意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18日资深融资规划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5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5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理财规划的意义,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包含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包含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1、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进入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按照程序做好委托理财产品的前期调研,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市场情况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管理,及时登记台账,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地收益和损失;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