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理财配置比例图财富规划普通人理财方式理财技巧综合案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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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两个板块的业务。其中,“生物医药”板块业务主要包括干细胞、免疫细胞储存及技术服务、干细胞应用研究、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等,主要通过博爱康民、爱世为民、南华生物技术、南华干细胞转化等控股子(孙)公司具体运营;“节能环保”板块业务主要包括对外开展 EMC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控股孙公司城光节能具体运营。“其他业务”主要为“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项目相关业务,具体通过控股子公司南华和平及其控股子公司博爱和平(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截至本报告期末暂未产生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34.55万元,其中“生物医药”板块营业收入为14,269.6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8.15%,“节能环保”板块营业务收入为5,748.0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60.35%。
1.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提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财信产业基金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449,197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7,6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提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在推进中;
2.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同意公司以971.50万元收购王杨、罗毅、长沙爱世普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12.25%、15.00%、1.75%的南华生物技术(原爱世普林)股权,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对该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权益的收购工作,并完成了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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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34.55万元,利润总额-2,155.9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69.4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4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2022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2022年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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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金控”)申请将2,565万元借款展期一年(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展期期间的资金利率为6%,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借款补充协议。
鉴于财信金控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杨云先生、曹海毅先生、陈元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7)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和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及管理,受托管理专项资金,投融资服务,企业重组、并购咨询等经营业务(具体业务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基金等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的投资管理和出资人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信金控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财信金控为公司关联法人,董事杨云先生、曹海毅先生、陈元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财信金控为湖南省人民政府持有的国有独资公司,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借款展期系公司根据近期的资金需求及当前的资金状况,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金额共计2,565万元借款展期,一年的利息约为156.04万元。
近十二个月内(至披露日),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金控(或其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5,167.16元(不含本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借款展期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有利于维护公司现金流的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将《关于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展期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杨云先生、曹海毅先生、陈元先生回避了本事项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维持公司现金流的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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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保障公司2023年度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金控”)旗下控股公司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吉祥人寿”)财富规划、湖南省财信科技小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小贷”)、财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期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约336万元。
鉴于财信金控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杨云先生、曹海毅先生、陈元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7.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按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范围:发放小额及提供财务咨询;开展委托业务财富规划。(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为准)
7.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期货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信吉祥人寿、财信小贷、财信期货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金控旗下控制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财信吉祥人寿理财技巧综合案例、财信小贷、财信期货为公司关联法人,董事杨云先生、曹海毅先生、陈元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根据公司2022年度与财信吉祥人寿、财信小贷、财信期货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含控股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 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近十二个月内(至披露日),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金控(或其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5,167.16元(不含本次),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发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材料,我们进行了认线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必要的沟通,分析了其与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此预计予以认可,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2023年度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财富规划、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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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普通人理财方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的预期信用损失和资产减值进行计量: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相关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相关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相关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末,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共增加减值准备2,467.16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长期待摊费用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2年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88.94万。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2年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0.65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2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1.62万元。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2年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9.30万元。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2,679.07万元;
2.公司本次核销资产账面原值合计145.21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45.21万元,核销资产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无影响;
3.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财富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财务状况、资信状况良好的银行和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信托”),其中购买财信信托的信托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普通人理财方式。
鉴于财信金控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财信信托为其旗下控股公司,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杨云先生、曹海毅先生、陈元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7)经营范围:凭本企业金融许可证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信金控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财信信托为公司关联法人,董事杨云先生、曹海毅先生、陈元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5.实施方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循环办理相关事宜,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财务状况、资信状况良好的银行和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信托”),其中购买财信信托的信托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
近十二个月内(至披露日),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金控(或其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5,167.16元(不含本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收益。公司选择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的银行和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方,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能有效防范风险。在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失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杨云先生、曹海毅先生、陈元先生回避了本事项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收益,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华生物”)于 2023 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 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准则解释第16号》,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原有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此次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仅涉及公司2020年、2021年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相关数据的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0年及2021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1日、2022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因工作失误出现统计口径不一致等错误,导致2020年、2021年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数据列示错误,现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更正情况。
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贸易业务收入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则湖南颐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康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入分别 为:12,789,668.72元,5,428,509.11元。按净额法口径计算,则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53.40%家庭理财配置比例图。
1.《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更正情况。
1.供应商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包含其实际控制企业的发生额,具体如下:
公司此次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仅涉及公司2020年、2021年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相关数据的更正,不会对公司2020年及2021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更正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能充分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2,565万元借款展期一年,展期期间的资金利率为6.00%/年。
表决结果: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普通人理财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财富规划,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文件。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理财技巧综合案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6、7、8项提案时,关联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在审议第1-8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普通人理财方式、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上述1-8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家庭理财配置比例图、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2023年5月17日17: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发送或传线前送达或邮件发送、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线-17:00);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2,565万元借款展期一年,展期期间的资金利率调整为6.00%/年。
表决结果: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借款展期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邱健女士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相关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真实、公允反映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