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投资范围投资理财有哪几种
年初以来,银行理财产品大量发行,收益率不断攀升
年初以来,银行理财产品大量发行,收益率不断攀升。这种状况引起了市场的普遍关注甚至忧虑,针对银行理财产品的争论此起彼伏。虽然有些分析指出当前银行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但有些看法却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在经济结构、金融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大趋势下,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有着多重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与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个人财富规模不断扩大,同时财富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包括银行理财在内的非储蓄类个人金融资产增速惊人。今年以来,受特殊市场环境影响,银行理财产品更是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并出现了“超短期产品占据主导、收益率攀升”等情况。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个人财富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客户提高了对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在我国当前已连续16个月负利率的市场情况下,客户对较高收益产品的需求尤为迫切。
2009年和2010年,银行业新增分别高达9.57万、7.95万亿元,商业银行贷存比总体逼近75%的监管要求。从2010年数据看,12家上市银行中只有农行、工行和建行的贷存比低于70%。今年的局面更为严峻,在持续信贷紧缩下,加上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约束,银行通过派生存款的难度不断加大,存款增长缓慢。与此同时,监管要求还在不断提高,银监会从6月开始考核商业银行的月度日均贷存比。在监管与市场的双重压力下,商业银行不得不通过理财加大对存款的争夺力度。
年内央行已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目前大型银行已达21.5%的历史高位,中小银行也达到18%,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资金紧张。而在紧缩的信贷政策下,部分社会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银行理财投资范围,商业银行只能通过信贷资产类等理财产品,推动资产向表外移动。
综上两方面,在今年复杂的经济形势下,资产负债的“表外化”在一定程度上是商业银行应对宏观因素与市场形势变动的积极举措。
理财业务涵盖面广,品种丰富,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负债结构的调整,还能对银行的资产管理、保险、托管等业务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有利于优质客户维护,对持续提升银行的整体竞争力意义重大。在资本约束日益强化的条件下,低资本消耗的理财业务成为商业银行的优先选择。
我们认为,这个观点值得商榷。首先,要明确一点,理财通过资产负债的表外化运转,加速了货币流通速度,但并没有新的货币创造;其次,加速货币流通是所有直接投融资工具所具有的共性,不能因为短期通胀压力大,就抑制这种直接投融资方式的发展,从而影响国内融资结构调整的长远目标;再次,受监管政策约束,信贷资产类产品处于收缩状态,对紧缩政策影响有限。
还可以换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调控政策的目标不仅仅是控制CPI的快速攀升,还包括经济增长、充分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等。银行通过理财,使资金需求方得到一定满足,提高资金的运转效率,在增加需求的同时也增加了供给。这在某种程度上是资金供求双方求取均衡的结果,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对货币政策效果的影响也有其积极的一面。
这种观点将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看作是商业银行规避利率管制而采取的一种短期策略,认为在我国利率彻底实现市场化后,商业银行还是会去争夺存款,“存款理财化”不会成为一种趋势或潮流。
我们认为:这种观点过于绝对化。根据我国居民投资习惯,未来较长时期内存款仍将是基础和蓄水池;而利率彻底放开后,银行可以针对不同额度、不同存期,推出差别利率、梯次利率等种类丰富的存款产品。存款在个人金融资产中的重要地位仍然存在,但还必须看到个人金融资产配置的多样化发展趋势。
参照过去5年数据,2009年我国个人金融资产总量达到38.95万亿元,其中储蓄占比由2004年的80%降至70%以下,各类理财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保险、银行理财)占比则增至32.3%。假设“十二五”期间我国居民持有的存款和各类理财产品分别以10%和20%的年均增速发展,预计2016年左右储蓄与各类理财的占比将各占据半壁江山。“存款理财化”的确是不容忽视的强大潮流。当然,这里的“理财化”是广义上的,不仅仅指银行理财。
虽然银行类理财产品的份额可能不会发生显著变化,但从其自身规模看,仍将迎来可观发展。如以更开阔的视角考虑,理财产品仅是理财业务的组成部分。今后一个时期,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将向着顾问式理财服务、受托资产管理等更高端、内涵更丰富的层面发展,前景无限。
这种观点认为,为避免银行表外风险失控,应在短期内变数量型调控工作为价格型调控工具,让出表资金尽快重回表内。
我们认为,一是升息在短时间内能够缓解银行的流动性状况,但难以迅速扭转负利率局面,客户对资产保值的金融需求仍然存在,也就是说理财产品仍具有市场基础;二是表外化是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我们应当考虑如何隔断表内与表外风险、如何为表外资产扩张配备相应的风险对冲机制等问题,而因表外化存在风险就否定或压抑表外化趋势则是不可取的,反而会抑制金融创新的步伐。
今年以来,虽然商业银行为了应对宏观经济、市场形势与客户需求的变化,在理财业务上采取了一些非常规举措,但从本质上看,商业银行发展理财业务的根本动力并未发生改变。
首先,发展理财是商业银行顺应融资结构调整的战略抉择。经过多年的艰苦探索,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格局仍未发生明显改观。根据央行数据,2010年实体企业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规模占比仅为8.4%和4.1%,银行仍占社会融资规模的53%。
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较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中间产品发展不快,缺少合适的中间产品把银行居民储蓄资金与直接融资工具有效连接起来。以债券市场为例,截至2011年5月底国内信用债市场存量已达到3.87万亿,却有50%被商业银行表内持有,这样的融资结构改善徒有其表。而银行理财正是这种中间产品的创新,是由银行根据客户需求设计的、能够把居民资金和直接融资工具对接起来的金融创新。
其次,发展理财是商业银行满足居民资产多样化配置的不懈努力。前文已多次提及,随着个人财富的不断积累,个人金融资产多样化趋势是可以预见的,且目前负利率的局面难以在短时间内扭转投资理财有哪几种,因此客户对于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将日益强烈。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最为紧密,最了解客户的需求,因此能够更为有效地通过理财产品创新与服务升级满足客户需求。
再次,发展理财是商业银行应对自身经营压力的理性选择。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同时,商业银行面临的各种经营压力与日俱增:直接融资发展壮大所带来的金融脱媒银行理财投资范围、利率市场化可能引起的利差收窄、资本要求提高对业务拓展形成的巨大制约,这些严峻挑战均要求商业银行加快推进战略转型,实现资产投资理财有哪几种、负债、收益的多元化,从而提升盈利增长的可持续性。因此,属于低资本消耗业务的理财成为商业银行推进综合化经营战略的重要载体和提高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手段。
正因为理财业务于国于民于银行具有如此深远的意义,看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趋势尤显重要银行理财投资范围,需要我们以理性的、发展的眼光加以辨析。
其一,银行理财发展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而我们目前仅仅处于起始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产品风险揭示不足、品种结构不合理以及粗放式发展等问题是正常的,符合事物的一般发展规律。再考虑到目前宏观经济形势非常复杂,宏观因素与银行业务发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容易引起市场的关注与担心。但仅仅因为短期内存在问题就质疑理财业务具有的金融创新意义,这样的看法未免片面、武断,不利于业务的健康发展。
其二,储蓄和理财将在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内协调共生、互相促进。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的转化具有长期性和曲折性。从短期看,储蓄与理财是相互转化的关系,但从长期看,两者是相互促进和协调共生的。首先,客户的风险偏好是多元的,储蓄的稳定收益和保值性使其获得大量客户的青睐,特别对于有储蓄习惯的国内居民更是如此,所以储蓄未来仍将是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的主要形式之一;其次,储蓄是一切理财业务的起点和源头银行理财投资范围,银行需要通过储蓄这一基础产品发展客户银行理财投资范围,为理财业务奠定客户基础;其三,银行通过多元化的理财服务,可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最终实现储蓄和理财之间的协同和可持续发展。
其三,由产品导向型向客户需求导向型演进,是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今后的努力方向。从国际经验看,在那些已实现利率市场化的市场上,商业银行仍然把财富管理作为经营重点加以拓展,只不过他们的服务更高端、更全面,多是提供顾问式理财服务、受托资产管理等高层次财富增值服务。基于此,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财富管理业务应当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是综合性银行竞争实力的重要构成因素。
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对理财业务的发展宜“疏”不宜“堵”,应通过政策规定,加强法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引导其健康发展。
一方面要拓宽银行理财资金的投资渠道。目前银行理财受到的限制还比较多,比如不能在交易所开户,不能直接参与银行间债券投资,其他形式的如股权、债权、艺术品等投资只能借助于信托媒介完成。如果能够在一定政策规范下允许银行理财开始上述形式投资,疏通银行理财在大类资产上的投资渠道,拓宽其投资领域,那么社会所担心的理财资金向信贷资产集中等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同时还将促进我国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
另一方面要继续提高对理财产品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尤其是明确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的资产流向。信息披露的加强能够在强化市场监督的同时,有效减少市场由于信息不透明而对理财业务产生的种种负面猜测,普益、WIND等第三方数据的可参考性也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在辨明未来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商业银行要严格合规经营,全面提升理财业务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加大创新力度投资理财有哪几种,探寻理财市场发展的新空间。
一是坚持“四不做”原则,即不熟悉的市场不做、不确定性高的市场不做、不能明确定价的市场不做、高风险市场不做;二是严把项目质量关,对行内外项目实施高标准审批,从源头控制项目风险;三是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切实加强信息披露;四是继续加强投资者教育这项长期工程,注重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与客户风险偏好的匹配,以对客户负责为基本准则,建立合规销售的常态机制,保证销售过程的合法、合规与合理性,在产品热销时期保持清醒头脑;五是加强产品服务创新,逐步实现理财业务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由价格竞争向综合服务能力比拼的升级与转变。(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